e041006「轉身 」利未記五章 11 、 13, 禱告會預備資料 新營教會禱告會2004.10.6吳慧馨牧師 利未記五章 11 、 13 如果有人買不起兩隻斑鳩或鴿子,他可以為自己所犯的罪獻上細麵粉做贖罪祭, …… 祭司要為這個人所犯的罪獻上贖罪祭,他就蒙赦免。(五章 11 , 13 節) 本段經文主要說明若有人或會眾全體誤犯了罪,而後來知道了,他該怎麼辦。 基督教的聖經學者對於利未記這些祭儀的詮釋有一些焦慮,他們擔心讀者太過執著於什麼情況應該獻什麼祭物,以及獻祭的儀式應當如何才算有效。關於這些煩惱,從這段經文我們或許可以得到一些啟發。 知道自己犯錯 採取行動 基本上,贖罪祭是為了那些「無意中犯了罪」的人所設的條例。所謂「無意中犯了罪」,很清楚的是指非故意的行為。故意的犯罪,在以色列法律的觀點是相當嚴重的,等於是「侮慢上主」一樣,必須處死,「因為他藐視上帝的話,故意違犯他的命令」,被處死是應該的(參考民數記十五 30—31 )。後來從這個贖罪祭發展出「贖罪日」(參考利未記十六 29—34 ),是全國性的節日,每年舉行一次,同時舉行禁食,並且停止一切的工作,包括外僑在內,都必須舉行遵守。換句話說,獻贖罪祭時,心情是沈重的,不准帶有絲毫歡樂的氣氛。尋求赦免 轉身 首先,對於誤犯了原本自己不知的罪,聖經應許的是當自己(或會眾群體)有了覺悟,發現自己所犯的罪,能夠採取行動,按自己的能力獻上祭物,則罪必蒙赦免。採取行動是最重要的事,至於獻什麼祭物則可以依當事者的能力,而罪必蒙赦免。 聖經學者另外花了很大的力氣詮釋,希望讀者不要以為所獻祭物的生命是為我們代罪。他們希望讀者注意,赦罪是來自上帝,而非我們所獻的祭物。祭物所流的血是潔淨的功效。至於所獻祭物,是把上帝想成與人一樣(我們是按祂的形象所造),我們獻上所認為貴重之物,則上帝會接受我們誠心所獻的禮物。 有了這樣的認識,信徒可以放心,不用像許多宗教要擔心無意間冒犯了神明而遭受懲罰,也不必擔心付不起神明的要求。當明白了我們所犯的罪過而採取請求赦免的行動時,即使沒有能力獻上牲禮及血,以素物為祭也可罪得赦免。 默想:我有什麼得罪了神,冒犯了人的心思行為嗎?有什麼行動是我可以馬上做的? 祈禱:求主賜我智慧,讓我覺察自己誤犯的罪過,求主賜我力量,讓我今天採取行動,讓我所知的過犯得到赦免。阿們。 |